围绕商业、法律、财务、税务与合规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并专业统筹跨境交易事宜。
尽职调查并非走过场,而是一项系统化的调查,它往往决定了一笔投资究竟是明智之举还是代价高昂的错误。Polaris 统筹商业、法律、财务、税务与监管各个层面的全面审查,并在各专业领域的专家之间充当居中协调的角色。
我们将律师、会计师、税务顾问与行业专家的调查结果汇集起来,形成一份完整的分析全貌,帮助客户作出明智决策。各条审查线虽各自得出独立结论,但只有将它们整合进一份统一报告,才能真正创造价值,因为各类风险相互交织所产生的影响,往往比单一发现更值得关注。对于跨境交易,我们会在所有相关司法管辖区协调当地的专业顾问,并将其调查结果整合为一致的决策依据。
跨境交易在我们的咨询业务中占有重要比重。Polaris 会在所有相关司法管辖区协调当地的专业顾问,并将其调查结果整合为一致的决策依据。各类风险相互交织所产生的影响,往往比孤立的发现更值得关注:某个司法管辖区的税务风险,可能通过集团内部交易传导至另一个司法管辖区;一份合同中的控制权变更条款,也可能在所有权变更时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引发连锁反应。我们的综合报告会识别并量化这些交叉风险,让客户得以全面评估交易真实的风险回报状况。
答案依据阿联酋主管部门与监管机构公布的规则,每条答案均链接至其官方来源。 最后审核日期:2026年11月5日。
《2025 年第 10 号联邦法令》(反洗钱法)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取代了《2018 年第 20 号联邦法令》。该法将客户尽职调查定义为:识别并核实客户或受益所有人(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法律安排)信息的过程,包括识别其业务性质、业务关系的目的以及所有权与控制权结构,并持续监控。这就是我们为您核查交易对手、收购标的或新客户时所采用的尺度:身份、所有权、控制权和目的,每一项都以可靠文件核实而非推定,并在关系存续期间持续监控。
来源:阿联酋法规门户(uaelegislation.gov.ae) — 《2025 年第 10 号联邦法令》关于反洗钱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和扩散融资;阿联酋法规门户(uaelegislation.gov.ae) — 《2025 年第 10 号联邦法令》关于反洗钱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和扩散融资——法规记录(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4日)
位于顶端的自然人。《2025 年第 10 号联邦法令》将受益所有人定义为拥有客户或对客户行使最终有效控制权的自然人,或交易代其进行的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通过所有权链条、控制权或其他间接方式对法人或法律安排行使最终有效控制权的任何人。对阿联酋公司而言,《2023 年第 109 号内阁决议》将须登记的门槛定为持有 25% 及以上的资本或表决权,或以其他方式(例如有权任免多数董事)实施控制。我们会沿着持股链条追溯,直至找到具名的个人。
来源:阿联酋法规门户(uaelegislation.gov.ae) — 《2025 年第 10 号联邦法令》关于反洗钱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和扩散融资;阿联酋内阁(文本由迪拜发展局发布) — 《2023 年第 109 号内阁决议》关于规范受益所有人程序(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4日)
通过商业登记册和公司自身的登记簿,而不是股份买卖协议。《2021 年第 32 号联邦法令》第 79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或质押,自在主管部门的商业登记册中登记之日起,方对公司及第三方生效;第 74 条要求公司在其总部保存专门的合伙人登记簿。《2023 年第 109 号内阁决议》又增加了每个持牌法人都必须保有的受益所有人登记册。在法律与架构尽职调查中,我们会将这三者相互核对;三者之间的任何不一致都是调查发现,而非形式问题。
来源:阿联酋法规门户(uaelegislation.gov.ae) — 《2021 年第 32 号联邦法令》(商业公司法);阿联酋内阁(文本由迪拜发展局发布) — 《2023 年第 109 号内阁决议》关于规范受益所有人程序(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4日)
是的。信托与企业服务提供商与房地产经纪人、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独立会计师和审计师一样,属于由经济与旅游部出于反洗钱目的进行监管的指定非金融企业与行业。《2025 年第 10 号联邦法令》第 19 条要求我们识别、评估、记录并持续更新自身业务中的洗钱风险,实施与该风险相匹配的客户尽职调查和持续监控措施,并保存所获取的信息。因此,我们在开展工作前会要求每位客户提供身份、所有权及资金来源文件:这是法定义务,而非商业偏好。
来源:阿联酋经济与旅游部 — 打击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及扩散融资;阿联酋法规门户(uaelegislation.gov.ae) — 《2025 年第 10 号联邦法令》关于反洗钱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和扩散融资(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4日)
原则上在之前。阿联酋各监管机构于 2019 年联合发布的《指定非金融企业与行业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指引》指出,指定非金融企业与行业有义务在建立业务关系或开户之前或过程中、在为无业务关系的客户执行交易之前,以及在进行 AED 55,000 及以上的偶发交易时,采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仅在有限情形下允许延后。在交易中,这意味着交易对手核查须与商业谈判同步进行,而不是签约之后再补。我们会合理安排顺序,确保交割不被拖延。
来源:阿联酋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机构(文本由迪拜发展局发布) — 反洗钱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和非法组织:指定非金融企业与行业指引(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4日)
必须报告,而不只是拒绝。《2025 年第 10 号联邦法令》第 18 条要求金融机构、指定非金融企业与行业以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在怀疑或有合理理由怀疑某项交易或资金构成犯罪所得或与之相关时,无论金额大小,均须毫不延迟地直接通过金融情报机构的电子系统向其报告,并提供所有可用信息;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提供。我们的反洗钱报告官在法律要求时通过 goAML 提交该报告。因此,未通过我们尽职调查的客户或交易对手,并不只是被简单地拒之门外。
来源:阿联酋法规门户(uaelegislation.gov.ae) — 《2025 年第 10 号联邦法令》关于反洗钱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和扩散融资(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4日)
其合伙人或股东登记簿、受益所有人登记册,以及两者均已向牌照机关备案的证明。《2023 年第 109 号内阁决议》要求申请注册或牌照的法人向注册处提供其基本资料,在专门的登记册中记录每一位受益所有人的详细信息,在取得牌照后 60 天内将该登记册和合伙人登记簿提交注册处,并在变更后 15 天内通报。阿治曼自由区的指引说得很直白:公司须在其营业场所编制并保存这些记录。目标公司若不能及时出示,我们会在报告中将其列为合规方面的警示信号。
来源:阿联酋内阁(文本由迪拜发展局发布) — 《2023 年第 109 号内阁决议》关于规范受益所有人程序;阿治曼自由区管理局 — 阿治曼自由区 | UBO(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