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内容
最重大的一项变化,是将逾期缴款罚款从按日计收改为按 14% 的年利率、逐月计提。这取代了原先按日计罚的方式——在旧规则下,即便企业仅逾期几天缴款,罚款也会迅速累积、甚至高得不成比例。
逾期申报的罚款首月仍为 AED 500,但后续的累加计算标准已更加明确。逾期注册将一律处以 AED 10,000 罚款。申报表填报有误的罚款为 AED 500——但真正的风险并不在罚款本身,而在于错误申报之后往往随之而来的税额重新核定。
主动披露仍可减轻处罚——这是 FTA 一贯坚持的原则。在审计之前自行发现并披露错误的企业,所适用的罚款比率,将远低于被 FTA 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
增值税程序变化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针对反向征收交易开具自开发票的要求已被取消。今后企业必须完整留存佐证资料——合同、采购订单、交付确认与付款凭证——因为审计时 FTA 将以这些文件代替自开发票作为依据。
取消自开发票要求减轻了行政负担,但也让完整保存记录变得更加重要。文件管理薄弱的公司在FTA 审计中风险更大,因为过去以标准自开发票格式留存的佐证,如今必须靠基础商业单据来证明。
增值税抵免余额:五年时效
增值税抵免余额自此适用一项五年时效。源自 2021 年 1 月之前各税期的抵免额,正在或已经到期失效。仍有历史抵免余额的公司,应在时效届满前提交退税或抵扣申请。对于五年期已经届满、或将在 2026 年 1 月起一年内届满的抵免额,设有一年的过渡期。
这是一件需要尽快着手的事。财务团队应按所属税期梳理出所有未结的增值税抵免额,逐一推算各自五年时效的截止日期,并在到期前优先安排回收。
战略应对
改革后的框架奖励主动合规,对被动暴露的问题则予以处罚。企业应把主动披露作为纠正历史错误的常规做法,确保增值税和企业税申报表在报送前已完成内部核对,并始终保持文件随时可供审计——而不仅仅在申报期间。